最近,由天津市慈善协会和本报联合开展的迎新春助困活动,陆陆续续接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捐助。本市慈善人士张先生不仅自己积极参与,还带着上初一的女儿到市慈善协会捐款。张先生说,女儿在上小学的时候,他就带着女儿捐款,女儿将平时的零花钱、压岁钱攒着,在有需要的时候捐献出来,慈善意识和慈善捐赠已经扎根在孩子的心里。
有专家指出:当前,以孩子为中心已成为我国现代家庭结构的突出特点。孩子们习惯于接受他人的关心、爱护,视别人的关心为理所当然,缺乏内心的互助体验和积极的合作意识,因此,充分发挥家庭在培养青少年慈善意识方面的作用具有特殊意义。
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家长的慈心善举,孩子自然会“看在眼里、记在心上”。家长们言传身教的“慈善精神”教育,对引导孩子力所能及地帮助有需要的人,亲身体会慈善的真正意义,逐渐养成关心他人和社会的品质,并不断升华为更高阶段的社会责任感,大有裨益,也将让孩子获益终身。
青少年时期,正是自我意识、主体能力和主体地位的形成阶段,慈善价值观的教育不仅可以促进青少年人格的健全和健康成长,而且为慈善意识的培育奠定良好的基础。青少年的每一个小小善举,会涓涓流淌汇聚成大爱的海洋,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,在这种氛围熏陶下,他们长大后将成为慈善事业的积极支持者和参与者,在推动社会进步过程中也能尽一份力,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。
少年强则国强。如果更多的青少年积极参与慈善活动,自愿为他人、为国家和社会作出奉献,人生才会更光彩,社会才会更进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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